為進一步加強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申請報告的規范化管理,根據《政府投資條例》以及中央預算內投資管理相關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于2025年1月3日印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申請報告編寫和批復格式文本的通知》,通知中規范了編制格式,并要求編寫內容應當參照《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寫大綱及說明》(發改投資規〔2023〕304號)有關規定達到可行性研究的深度要求。
一、資金申請報告新舊版本對比

二、新版資金申請報告編寫格式要求
1、項目單位的基本情況
(1)公司簡介,如公司名稱、公司所在地、成立時間、注冊資本金、主營業務、股東信息等,目的是對項目單位有基本的了解。
(2)經營情況,如總資產、營業收入、利潤收入、現金流、負債率等,目的是體現項目單位財務狀況良好,能夠支撐該項目后續的實施。
(3)技術實力,如行業地位、經營規模、自主知識產權成果、產學研合作等,目的是體現公司技術實力強勁。
(4)獲得榮譽,目的是為了證明企業在特定領域內的卓越表現,從而增強了企業的信譽度。
(5)信用情況,通過查詢信用核查報告或信用中國,確定項目單位不屬于被依法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企業等。
2、項目的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代碼
(3)建設規模和建設內容
(4)建設地點
(5)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6)主要經濟指標(用具體的數據、指標來描述,以便能直觀地體現項目的價值)
(7)預期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經濟效益數據來源于財務分析,社會效益重點突出帶動社會崗位情況,環境效益突出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減排情況)
(8)項目運營方案(要改變“重建設、輕運營”的做法,強調項目全生命周期的方案優化和系統性論證,既要重視工程建設方案可行性研究,也要重視項目建成后的運營方案可行性研究)
(9)工期計劃(工期計劃要明確,主要時間節點要具體到年月)
(10)項目建設進展情況
3、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的主要理由和政策依據
(1)項目背景
(2)必要性
(3)可行性
(4)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的主要理由
(5)政策依據
4、項目前期手續和建設條件落實情況
說明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辦理情況,項目規劃、用地、環評、用能、安全(包括安全生產)、施工等條件保障和落實情況,對于無需辦理的手續,資金申請報告中應有相應主管部門不需要辦理的情況說明。
5、項目總投資構成和資金籌措方案
(1)總投資構成(內容應包含投資估算編制依據和編制范圍、總投資估算表、建筑工程估算表、設備投資估算表、其他投資估算表等。)
(2)資金籌措方案(說明項目申請中央預算內投資的規模、其他資金來源和各渠道資金的投資計劃等。)
6、項目申報單位對項目資金申請報告內容真實性和合規性負責的承諾,對項目不重復申請其他中央資金(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的說明
7、中央預算內投資相關專項管理辦法和項目申報通知等要求提供的其他內容
本章節可以根據各申報通知的要求及專項的特點進行增加相關內容的分析,如選址、原料、工藝技術方案、工程方案、設備方案、產品方案、財務分析、風險分析等
8、附件材料(以上內容有證書執照、批復文件等材料的,應當附具相應證明材料,并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和相關規定要求,附具必要的情況說明、附表、附圖和附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