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現狀與形勢
(一)"十四五" 時期取得的成就
"十四五" 期間,我國防災減災救災體系建設取得顯著進展,基本建立了統籌高效、職責明確、防治結合、社會參與的自然災害防治體系。截至 2025 年,災害發生 10 小時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年均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控制在 1% 以內,年均每百萬人口因災死亡率控制在 1 以內,年均每十萬人受災人次在 1.5 萬以內。
在體制機制方面,深化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組建應急管理部,統籌協調、分工負責的自然災害管理體制基本建立,災害風險綜合會商研判、防范救援救災一體化等機制進一步健全。中央、省、市、縣、鄉五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基本建成,中央財政自然災害生活補助標準不斷提高。
科技應用方面,數字孿生、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技術在防災減災領域的應用逐步推廣,部分城市建成了智慧監測預警平臺,如呼和浩特市整合 14 個部門的 140 余種數據,實現 "一屏觀全市、一網管全域" 的智慧防災減災管理格局。天津市設計研發的 "防汛一張圖" 智慧系統,實現了防汛資源 "一目了然"、應急處置 "一鍵叫應"。
基層能力建設方面,創建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社區 6397 個,確定首批全國綜合減災示范縣創建試點單位 13 個,推進基層社區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實現每個社區 "六個一" 目標(一個預案、一支隊伍、一張風險隱患圖、一張緊急疏散路線圖、一個儲備點、每年至少一次演練)。
巨災保險制度不斷完善,2024 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聯合財政部印發相關通知,在地震基礎上將臺風、洪水等常見自然災害納入保障范圍,實現基本保險金額翻倍。截至 2024 年底,已為全國 6439 萬戶次居民提供了 22.36 萬億元巨災風險保障。
國際合作方面,積極參與全球災害風險治理,在 "一帶一路" 框架下開展務實合作,如中哈農業旱災與蟲災監測預警項目,幫助哈薩克斯坦建立了覆蓋全國的農業旱災監測系統,推動了中國遙感和北斗技術在中亞國家的應用。
(二)面臨的挑戰與問題
盡管 "十四五" 期間取得顯著成就,但我國防災減災工作仍面臨諸多挑戰。全球氣候變化加劇導致極端天氣事件頻發,災害的突發性、異常性和破壞性明顯增強,防災減災形勢更加復雜嚴峻。
基層應急能力仍存在短板,特別是中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監測預警設施不足、應急隊伍專業水平不高、群眾防災意識薄弱等問題突出。跨部門、跨區域協同聯動機制尚不完善,信息共享不充分,應急資源調配效率有待提升。
科技支撐能力有待加強,數字孿生等先進技術的應用多集中在個別城市,尚未形成全國統一的智慧防災減災體系。災害風險評估的精準性不足,對復合型災害、災害鏈的預警能力較弱。
資金保障機制仍需完善,防災減災投入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相適應,社會資本參與度不高,多元化投入機制尚未完全建立。巨災保險覆蓋面仍需擴大,風險分散機制有待健全。
公眾防災減災素養有待提升,自救互救技能掌握率不高,社會力量參與防災減災的渠道不夠暢通,群防群治的社會基礎仍需夯實。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應急管理重要論述和防震減災救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 "大震之問" 為引領。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作為首要目標。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為主題,加快推進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和防治能力現代化,構建高效科學的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全面提高防災減災救災現代化水平,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實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充分發揮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作用,把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發展優勢,形成各方齊抓共管、協同配合的工作格局。
堅持以防為主、防救結合:堅持源頭預防、關口前移,將自然災害防治融入重大戰略、重大規劃、重大工程,強化常態綜合減災,實現從災后救助向災前預防、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的轉變。
堅持系統觀念、統籌推進:統籌發展和安全,統籌自然災害防治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城市和農村、沿海和內陸、山區和平原,統籌傳統安全和非傳統安全,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的防災減災體系。
堅持科技引領、創新驅動:充分發揮科技創新的支撐引領作用,推動數字技術與防災減災深度融合,強化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應急處置等關鍵技術突破,提升防災減災智能化、精準化水平。
堅持群防群治、社會參與: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發揮群團組織作用,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強化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筑牢防災減災救災人民防線。
堅持開放合作、互利共贏:積極參與全球災害風險治理,加強與 "一帶一路" 沿線國家的防災減災合作,分享中國經驗和技術,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三)發展目標
到 2030 年,自然災害防治體系和防治能力現代化水平顯著提升,基本建成統籌高效、科技支撐、多元參與、綠色韌性的國家綜合防災減災體系。重特大災害防范應對能力大幅增強,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顯降低,人民群眾安全感顯著提升。
具體目標:
災害損失控制:年均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控制在 0.8% 以內,年均每百萬人口因災死亡率控制在 0.7 以內,年均每十萬人受災人次在 1.2 萬以內。
監測預警能力:建成全國統一的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平臺,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公眾覆蓋率達到 95% 以上,重大災害預警信息提前 1 小時以上發布。
應急響應效率:災害發生后 8 小時內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應急響應時間較 "十四五" 末期縮短 20%。
基層防災能力:實現全國所有社區(村)應急能力標準化建設全覆蓋,每個社區(村)至少有 1 名專業災害信息員和 1 支應急救援隊伍,掌握應急逃生救護基本技能的人口比例顯著提升。
科技應用水平:數字孿生、人工智能等技術在防災減災領域廣泛應用,建成國家和區域級自然災害數字孿生平臺,重大工程抗災設防達標率達到 100%。
巨災風險保障:巨災保險覆蓋全國 90% 以上的縣(市、區),為城鄉居民提供更加全面的災害風險保障,保險金額較 "十四五" 末期翻一番。
國際合作:在 "一帶一路" 框架下建立 10 個以上區域防災減災合作中心,形成較為完善的跨國災害監測預警和應急救援協作機制。
三、重點任務
(一)構建智慧化監測預警體系
建設全國統一的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平臺:整合氣象、水文、地質、地震、農業等部門監測數據,構建空天地一體化監測網絡,實現災害數據的實時共享和綜合分析。推廣呼和浩特市 "城市大腦" 建設經驗,形成 "一屏觀全國、一網管全域" 的智慧監測預警格局。
推廣數字孿生技術應用:在地震高發區、洪澇易發區等重點區域,建設自然災害數字孿生系統,實現災害發生、發展過程的動態模擬和精準預測。開發災害鏈數字模型算法,提前預測長、中、短期內災害發生的可能性,提升對復合型災害的預警能力。
完善基層監測預警網絡:在農村、山區等監測薄弱地區,增設智能監測設備,實現對中小河流、小型水庫、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實時監測。推廣福州市經驗,在易澇點和下穿通道布設積水監測預警設備,實現自動分級預警。
提升預警信息發布效能:建立 "靶向推送" 機制,利用大數據分析技術,根據不同區域、不同人群特點,精準推送預警信息。完善 "叫應" 機制,確保預警信息直達基層責任人,實現天津市 "防汛一張圖" 中的 "一鍵叫應" 功能在全國范圍內推廣應用。
(二)增強城鄉防災減災韌性
推進韌性城市建設:將防災減災要求納入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全過程,在城市更新中同步實施防災減災改造。重點提升城市排水防澇能力,建設海綿城市,改造易澇點,完善城市地下管網系統。推廣定西市經驗,建設城市生命線安全監測系統,實現對燃氣、供水、橋梁等基礎設施的實時監控。
加強農村防災減災能力建設:結合鄉村振興戰略,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設防達標工程,完善農村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在易災地區推廣防災減災示范村建設,完善農村災害監測預警設施,建立健全農村應急救援隊伍。
提升重大工程抗災能力:嚴格落實各類工程建設的抗災設防標準,對病險水庫、堤防等重要水利工程進行除險加固。加強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礎設施的抗災能力建設,確保重大災害發生時生命線工程的安全運行。
優化應急避難場所布局:結合城市公園、廣場、學校等公共設施,規劃建設一批標準化應急避難場所,配備必要的生活保障設施和應急物資。制定應急避難場所啟用預案,定期組織演練,確保災害發生時能夠快速啟用。
(三)完善應急救援體系
健全應急指揮機制:優化國家、省、市、縣四級應急指揮部建設,減少指揮層級,實現信息的快速傳遞與決策的迅速執行。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提高應急指揮的效率和權威性。
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強化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建設,提升專業救援能力。支持社會應急力量發展,建立健全社會應急力量登記備案、培訓演練、調用補償等機制。推進軍地應急救援協同聯動,形成應急救援合力。
優化應急物資儲備布局:完善中央、省、市、縣、鄉五級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優化儲備布局,提高物資調配效率。在災害高發區預置應急物資,縮短應急響應時間。推廣 "互聯網 + 應急物資" 模式,實現應急物資的精準調度和高效利用。
提升航空應急救援能力:建設一批航空應急救援基地,配備先進的直升機和固定翼飛機,提升偏遠地區和復雜地形的應急救援能力。建立健全航空應急救援協調機制,提高應急救援的時效性和覆蓋面。
(四)強化科技支撐
加強關鍵技術研發:重點研發災害監測預警、風險評估、應急處置等領域的關鍵技術,突破一批 "卡脖子" 技術。支持人工智能、大數據、物聯網等新技術在防災減災領域的應用,開發智能化應急救援裝備。
建設國家防災減災科技創新平臺:整合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創新資源,建設一批國家級防災減災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加強災害科學基礎研究,提高對災害發生規律的認識和把握。
推進災害風險普查和區劃:開展全國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普查,建立健全國家、省、市、縣四級自然災害綜合風險數據庫。編制全國和地方各級自然災害綜合風險圖和防治區劃圖,為防災減災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發展智慧應急產業: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智慧應急企業,推動應急產品和服務的智能化、高端化發展。建立應急產業標準體系,促進應急產業健康有序發展。
(五)健全防災減災法治和政策體系
完善法律法規體系:推動修訂防災減災救災相關法律法規,加快自然災害防治綜合立法進程。完善災害應急預案體系,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強預案的動態管理和演練。
健全災害風險轉移機制:進一步完善巨災保險制度,擴大保險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探索建立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社會參與的巨災風險分散機制,推動巨災債券、保險連接證券等金融產品創新。
完善防災減災投入機制:建立健全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防災減災投入機制,加大中央和地方財政投入力度。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防災減災項目建設,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2019-2023 年,全國財政防災減災及應急管理領域一般公共預算支出 30536.05 億元,"十五五" 期間應保持年均 8% 以上的增長幅度。
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將防災減災工作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建立健全防災減災責任追究制度。定期開展防災減災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及時發現問題并提出改進措施。
(六)提升社會公眾防災減災能力
加強防災減災科普教育:將防災減災知識納入國民教育體系,在中小學開展防災減災專題教育。建設一批國家級防災減災科普教育基地,利用新媒體技術開展科普宣傳,提高公眾防災減災意識。
開展常態化應急演練:推動機關、學校、企業、社區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推廣 "防災減災日"、"國際減災日" 等主題宣傳活動,營造全社會關注防災減災的良好氛圍。
培育防災減災社會力量:支持社會組織、志愿者參與防災減災工作,建立健全社會力量參與機制。發揮行業協會、商會等組織的作用,推動企業履行防災減災社會責任。
推廣家庭應急物資儲備:制定家庭應急物資儲備清單,引導居民家庭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開展家庭應急技能培訓,提高家庭應對災害的能力。
(七)深化國際合作與交流
參與全球災害風險治理:積極參與聯合國《2015-2030 年仙臺減輕災害風險框架》實施,推動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全球災害風險治理體系。參與國際人道主義救援,提升我國在全球災害應對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
加強 "一帶一路" 防災減災合作:復制中哈農業旱災與蟲災監測預警項目經驗,在 "一帶一路" 沿線國家建設更多區域防災減災合作中心。分享我國防災減災技術和經驗,幫助沿線國家提升災害防治能力。
推動防災減災技術和裝備出口:支持我國防災減災優勢技術和裝備 "走出去",參與國際防災減災項目建設。加強與國際組織和發達國家的技術交流合作,引進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
建立跨國界災害監測預警和應急救援協作機制:在邊境地區建立跨國界災害監測預警網絡,加強災害信息共享和應急救援協作。開展跨國界應急演練,提高應對跨境自然災害的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防災減災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 "四級規劃、上下協同" 的防災減災規劃體系,確保國家、省、市、縣各級規劃有效銜接、相互協調。
各地區各部門要明確責任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規劃實施責任制,將規劃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單位,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和責任人。定期召開規劃實施推進會,及時研究解決規劃實施中的問題。
(二)加大資金投入
建立健全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防災減災投入機制,確保財政防災減災支出穩定增長。中央財政繼續加大對中西部地區和農村地區防災減災工作的轉移支付力度,地方財政要安排專門資金用于防災減災項目建設。
優化資金支出結構,重點支持監測預警、應急救援、科技研發等領域。創新資金使用方式,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引導社會資本參與防災減災項目建設,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2023 年中央財政增發 1 萬億元國債資金支持災后恢復重建和彌補防災減災救災短板的做法,可在 "十五五" 期間根據需要繼續采用。
(三)強化人才支撐
建立健全防災減災人才培養體系,加強高等院校防災減災相關專業建設,培養一批高素質專業人才。加強基層災害信息員和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和專業水平。
建立防災減災專家庫,為規劃實施和重大決策提供智力支持。引進海內外高層次防災減災人才,提升我國防災減災科研水平。建立健全激勵機制,調動廣大防災減災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四)完善監督評估
建立規劃實施監測評估機制,定期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和評估。建立規劃實施第三方評估制度,提高評估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加強規劃實施的動態管理,根據評估結果和實際情況,及時調整規劃目標和任務。
將防災減災工作納入地方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的地區和部門進行通報批評,確保規劃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五)強化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媒體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 "十五五" 國家綜合防災減災發展規劃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和主要措施,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防災減災工作的良好氛圍。
及時總結推廣規劃實施中的成功經驗和典型案例,發揮示范引領作用。鼓勵公眾參與規劃實施監督,建立健全公眾意見反饋機制,不斷改進規劃實施工作。
本規劃是指導 "十五五" 時期全國綜合防災減災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規劃目標任務順利完成,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