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色小鎮建設是浙江加快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一招,是浙江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和引領經濟新常態的一大抉擇。最近,我們對部分特色小鎮進行了調研。
浙江計劃用3年時間重點培育和規劃建設100個左右的省級特色小鎮,迄今創建79個特色小鎮,累計固定資產投資1000多億,集聚各類企業3.7萬家,引進“雙創”人才1.6萬人。特色小鎮成為加快新興產業振興發展的新推手,成為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和融合發展的新引擎,成為集聚兩創人才的新高地,成為浙江走在前列、勇立潮頭的一張金名片。
特色小鎮建設是前所未有、前無古人的新生事物,必然有成長中的煩惱和困惑,從各地反映情況看,有以下需要研究解決的問題:一是產業基礎如何做得更扎實,二是如何避免同質化競爭,三是文化功能、旅游功能、社區功能等如何釋放,四是小鎮的規劃布局如何更科學規范。對此,我們建議:
——特色小鎮建設須注重特色活力和人文涵養。特色小鎮要在“特”字上做足做好文章。立足產業“特而強”、功能“聚而合”、形態“小而美”、機制“新而活”和“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三生融合”的建設理念,須進一步做好整體推進特色小鎮建設的頂層設計和規劃工作,指導和鼓勵各地小鎮發展建立在以產業為依托的基礎上,根據區域要素稟賦和比較優勢,做好本地最有基礎、最具潛力、最能成長的特色產業,做精做強主導特色產業,打造具有持續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特征的獨特產業生態;努力體現區域差異性,積極提倡形態多樣性,不斷彰顯獨特魅力;堅持穩中求進、均衡推進,切實防止照搬照抄、“東施效顰”、千鎮一面。
——特色小鎮建設須強化要素支撐和政策扶持。(1)加強智力支撐。堅持以人為本、創新機制,以大手筆人才新政來招才引智,建立健全小鎮人才激勵機制,大膽讓一些離退休的高知和文化人士充任小鎮“諸葛亮”,似可視情設立特色小鎮人才協會和特色小鎮建設咨詢委或院士專家工作站。(2)增強創新驅動。營造激發企業家活力的創新環境,大力孵育更多創新主體,吸引富有競爭力的高新技術龍頭企業或研發中心落戶小鎮;倡導支持與國內外一流的科研機構和院校建立合作關系,多為小鎮提供科研技藝和排憂解難服務;著眼厚植雙創沃土、助圓創業好夢,協調有關高校院所,增設培養特色小鎮急需人才的專門學課。(3)強化要素保障。各地在推進小鎮建設上遇到諸如資金、技術、土地等保障問題,盡管已有相關政策,但一些特殊情況尚需特別政策,比如,為解決一些小鎮的特殊困難,建議出臺特色小鎮專項資金補助辦法。小鎮建設要力爭節約集約用地,更多利用低丘緩坡山地、灘涂資源和存量建設用地;但對利用留用地發展新興產業的項目及其建設主體需有扶持政策,對老園區或老廠房轉型升級的改造要鼓勵支持,對小鎮個性化設計和改造最好列入新型城鎮化范疇。時下,各地特色小鎮的人才住房供需矛盾比較突出,亟須有關部門統籌協調解決。(4)增添安全滿意度。浙江是全國最安全區域之一,鑒于特色小鎮大都處于城郊結合部或邊遠山野,須切實做好小鎮建設中的安全防范、特別是創業人員安保防護工作;同時,一些旅游功能強的小鎮,其安全生產、工藝保密及游客人身安全須加以重視;還有,小鎮實現智慧化、封閉化管理,需限制無關人員進出,如何更好釋放小鎮旅游功能也是需要研究破解的課題。
——特色小鎮建設須完善考查機制和有效服務。(1)建立健全特色小鎮考核辦法。各特色小鎮由于原有產業基礎不同、創建時間不同,其考核評價的基礎不一致,現行考核指標的科學性和可比性不夠強;因各小鎮產業定位不同,按照同一指標體系進行考核缺乏有效性和公平性,似可綜合各方面意見予以完善,如加大增量經濟指標考查的比重,增加當年新入駐企業數、新增融資企業數及融資規模、新增企業稅收及增長率等;視不同小鎮的所處階段、產業定位制定個性化的考核標準,對非傳統產業門類的小鎮增加適用于新興產業的考核指標。同時,可適當延長小鎮建設時間,防止一蹴而就、急于求成。(2)簡化重點項目建設審批流程。須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簡化審批環節,減少行政干預,特別是加大為初創期企業和創業者的服務力度。(3)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特色小鎮自身的發展能力當很強,同時要在市場競爭中葆有優勢。按照“政府主導、企業引領、創業者主體”的運作方式,須營造更加公平、開放和寬松的市場營商環境,以“店小二”精神和“菜單式”開展精準服務;為彌補政府監管和服務不足并增強其內生動力、激發潛力,需積極引入獨立的第三方,為入駐企業提供諸如要素保障、法律咨詢、市場推廣、技術孵化、供應鏈整合等專業性中介服務。(4)用好互聯網強化市場對接。圍繞“創新驅動、造福人類——攜手共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如何乘勢并借力在烏鎮連續舉辦的世界互聯網大會成果,使特色小鎮更智慧,成為小鎮創新發展的助推器,需要主管部門加強這方面的統籌和助力。